一個朋友對我談起她痛苦的離婚經驗。

她的丈夫愛上年輕的上班女郎,突然決定棄她而去,接著便展開長達數月的爭戰;爭房子、現金和孩子的監護權。

但現在她發現一個人也不錯,獨立的滋味很好:「我已經不想他,一點也不在乎他了。」

而此刻她的眼睛卻湧起淚水。

粗心一點的人也許不會注意她的眼淚,但同理心告訴我們,模糊的淚眼證明她是口是心非,就像從白紙黑字去推論一漾清楚。

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兼具理性與感性的判斷力。

這兩種截然不同的認知方式交互作用,構成完整的心理功能。

理性的認知事我們比較熟知的,屬於意識表層的思考能力。

同時並存在的另一套感性認知體系,雖說主要訴諸衝動且有時不符邏輯,卻同樣不容忽視。感性與理性的二分法由來已久,情感的信念似乎又總是比理智更確切。

兩者對心理的影響比重恰成反比;對一件事感覺愈是強烈,理性思維愈是無法發揮作用。

這可能與無數世代的進化歷程有關,遠古時代當人的生命面臨危機時,訴諸情緒與直覺反應可能較為有利,深思熟慮甚至可能有性命之虞。理性與感性通常都能維持緊密和諧的關係,交互作用引導我們走過人生每一次挑戰。

一般而言兩者也多能維持均衡,感性認知提供判斷的基礎,經過理性判斷可修正甚至否決情感的衝動。

但兩者畢竟是獨立的個體,各自反應出腦部互相關聯但互不相屬的組織功能。當激昂的情緒破壞此一均衡時,結果通常是感性壓倒理性。

十六世紀荷蘭人文學家伊拉斯摩斯以詼諧的比調描述兩者永恆的拔河:「朱比特賦予人們的激情遠勝於理性,比例大約是廿四比一。」他發明了兩大暴君﹝憤怒與慾望﹞與單槍匹馬的理性相抗衡,當然,雙拳難敵四掌,凡夫俗子的生活就是最佳見證。勢單力薄的理性聲嘶力竭地一再鼓吹美德的藥方,憤怒與慾望卻大肆詛咒,愈來愈囂張跋扈,到最後天神也無可奈何,只好棄械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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